各班级同学: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高等教育、中职)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128号)文件精神,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资助资金标准
2019年春季学期所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生追加原资助金额的10%(退学学生除外)。
二、扩大资助面增加资金
2019年春季被认定为贫困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退学、预警学生除外),追加春季国家助学金。
三、2019年秋季学期助学金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43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2300元。
四、申报评审程序
1.宣传发动
化工学院将通过官网通知公告,OA通知班主任老师,困难生QQ群群发通知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化工学院将严格对照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申请对象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个人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表2)。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5点之前将国家助学金表格交至化工学院学工办高老师处(合一楼A407)。因国家助学金审核后需录入省系统,化工学院人数众多,后续工作量较大,逾期上交的表格将不再被认定为国家助学金,望予以理解。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请自行打印空白表格后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完整。
3.评审程序
①二级学院初审
化工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按学院分配名额(附表1)确定拟推荐对象并上报学工处。
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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