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学生干部考核通知
日期:2020-09-25 15:33:12  发布人:8000000744  浏览量:1360


    学生会、心理协会、志愿者协会、各班级: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2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考核,旨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学生干部和学生组织、班团支部自身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2学期在职的学院学生会、学院心理协会、学院志愿者协会、各班级班团干部、宿舍长。

    二、考核内容

    根据学生干部所担任的职务职责,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以学生会、心理协会、志愿者协会、各班团支部为单位进行,采用个人自评、民主测评、考核单位评定和学办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其中优秀等第控制在被考核学生干部数的20%以内,其余等第根据各考核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若同时担任学生会和班团支部干部,只需要在班团支部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学年优秀团学干部评选和学期社会工作素质拓展分加分的依据,考核为优秀等第的额外奖励0.5分,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加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无故多次不参加会议、值日等日常活动的;

    2.出现学期课程不及格的;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4.其他应该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对于学生会成员、心理协会成员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各班团干部、宿舍长考核不合格的,建议班级、团支部予以撤换。

    四、考核程序

    各考核单位接到通知后开展如下工作:

    1.由学生干部本人进行小结、自评,并填写《考核表》(表格可复制,也可在学院网站下载,需正反面打印);

    2.各考核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学生会、心理协会以部门为单位;主席团成员、心理协会会长则以学生会、心理协会为单位;各班级以班团支部为单位),对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

    3.各考核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考核单位意见并确定考核等第(学生会、心理协会干事、副部长的单位意见由所属部门负责人与分管主席、会长填写;学生会部长、主席团成员、心理协会部长、会长的单位意见由指导老师填写;班级学生干部、宿舍长的单位意见由班主任填写)。

    4.院学办根据学生干部个人小结、考核单位意见,给出最终考核等第,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将考核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相关要求

    1.各考核单位要在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学生干部考核工作,通过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促进学生干部自我提升,促进学生工作更上新台阶。

    2.各考核单位要严格控制评比条件,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按时、按要求完成考核工作。

    3.考核材料请于2020930日前交至院学生会权益部,考核结果经学办审核公示后予以公布。


化工学院2019-2020-2学期班级学生干部量化考核(1).doc
化工学院学期工作考核表.docx
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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