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6 16:55:40  发布人:8000001001  浏览量:2360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和团省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苏组字〔2021〕3号)要求,现将有关2021年团员发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及分配方法

根据团中央要求,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根据我校2021年计划发展团员和我院在校学生总数,化工学院2021年发展团员计划数:6名。按照计划发展团员与入团积极分子为1:2的比例,化工学院确定的入团积极分子共计12名。

二、发展团员流程

序号

工作主体

工作内容

1

入团申请人

向所在班级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递交入团申请书。

2

团支部

(1)派人与入团申请人谈话。

(2)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3)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并指定培养联系人。

(4)指导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团员发展过程纪实簿》。

(5)报化工学院团委备案。

3

校团委

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不少于8个学时的团课培训。

4

化工学院团委、团支部

鼓励入团积极分子成为注册志愿者,本年度内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与不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

5.

团支部

(1)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

(2)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公示。

(3)报化工学院团委预审。

6

化工学院团委

将预审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基层团支部委员会,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

7

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

在入团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上交基层团支部。

8

团支部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青年入团。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由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2)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团员发展过程纪实簿》,一并报二级学院团委审批。

9

化工学院团委

(1)召开委员会会议审议接收新团员,表决决定。

(2)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

10

团支部

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新发展接收团员人选。

11

化工学院团委

(1)收集新团员的《团员发展过程纪实簿》、《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集中到校团委填写发展团员编号、加盖钢印。

(2)将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12

校团委

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并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化工学院团委严格按照团员标准要求,根据《中国共青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团员发展要严格规范“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的入团程序,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从源头上确保团员发展质量。

2.注重过程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化工学院团委、各团支部抓实抓细发展团员每个程序环节,特别是团员教育环节(含8学时团课教育),确保每位新发展团员不仅素质优良,而且对党团组织尤其是对团的性质、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品牌活动等有基本认识、朴素感情,有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四、工作安排

3月20日,各团支部报送附件一入团积极分子花名册至化工学院团委。

3月25日,化工学院团委根据报送和名额分配情况,择优报送入团积极分子至校团委。

6月24日,化工学院团委研究确定团的发展对象。

7月8日,化工学院团委报送附件二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至校团委。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519-86332087。

附件一、2021年度入团积极分子花名册.docx

附件二、2021年度新发展团员花名册.docx

化工学院团委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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