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化工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13:33:36  发布人:8000001001  浏览量:3674

学生会各部门、各协会、各班级: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开展2020-2021-1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考核,旨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学生干部和学生组织、班团支部自身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1学期任职的学院学生会、学院心理协会、志愿者协会、创新创业协会、新媒体宣传中心、各班级班团干部。

二、考核内容

根据学生干部所担任的职务职责,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以学生会、心理协会、志愿者协会、各班团支部为单位进行,采用个人自评、民主测评、考核部门评定和学办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其中优秀等第控制在被考核学生干部数的20%以内,其余等第根据各考核部门实际情况确定。

考核结果作为学年优秀团学干部评选和第二课堂分加分的依据,考核为优秀等第的额外奖励0.5分,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加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无故多次不参加会议、值日等日常活动的;

2.出现学期课程不及格的;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4.其他应该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对于学生会成员、心理协会成员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各班团干部考核不合格的,建议班级、团支部予以撤换。

四、考核程序

各考核部门接到通知后开展如下工作:

1.  由学生干部本人进行小结、自评,并填写《考核表》(附件一,表格可复制,也可在学院网站下载,需正反面打印);

2.班级学生干部填写化工学院2020-2021-1学期班级学生干部量化考核表(附件二),化工学院学生会成员填写化工学院2020-2021-1学期学生会成员量化考核表(附件三)。若同时担任学生会和班团支部干部,只需要在学生会进行考核。

3.各部门(班级)召开民主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各协会负责人为一个单位;各部门、各协会干事则以各部门、各协会为单位;各班级以班团支部为单位),对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

4.各部门(班级)负责人认真填写考核部门意见并确定考核等第(学生会、协会干事的意见由所属部门负责人与分管主席、会长填写;学生会席团成员、各部门、协会负责人的部门意见由指导老师填写;班级学生干部的意见由班主任填写)。

5.院学办根据学生干部个人小结、考核部门意见,给出最终考核等第,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相关要求

1.各考核部门要在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学生干部考核工作,通过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促进学生干部自我提升,促进学生工作更上新台阶。

2.各考核部门要严格控制评比条件,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按时、按要求完成考核工作。

3.考核材料请于202149日下午16点前交至院学工办(合一楼A515)左老师,考核结果经学办审核公示后予以公布。

附件一 化工学院学期工作考核表.docx

附件二 化工学院2020-2021-1学期班级学生干部量化考核.doc

附件三 化工学院2020-2021-1学期学生会成员量化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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