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7 14:59:52  发布人:8000000997  浏览量:1591

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政策,扎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助力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依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性质

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性质为2019(招生)政策性学费减免。

二、资助对象

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资助对象为2019年来自贵州、河南、云南、甘肃、重庆、四川、海南山西省壶关县等七省市一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12022学年已被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标准

七省市一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标准为20212022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四、申请条件

1.招生来源地必须为贵州、河南、云南、甘肃、重庆、四川、海南及山西省壶关县等七省市一县;

2.20212022学年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未被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价预警对象。

五、申报程序

学生对照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截止日期111917:00前,交至合一楼A515张莉老师处。

六、管理与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财务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化工学院学工办将对学费减免学生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加强对学费减免学生的走访与核查。对弄虚作假学生,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限期补缴所减免学费,并将其不诚信诈骗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学年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院将追回所减免学费。

①学费减免后仍不按学院规定及时缴纳其余学杂费等款项

②出现预警行为

③中途退学

4.化工学院将组织七省市一县学费减免学生座谈。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

20201117

附件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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