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工处关于开展“向阳携行 共创未来”阳光之星选拔的通知
日期:2022-05-01 11:21:19  发布人:8000000997  浏览量:1406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向阳携行 共创未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5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月活动的通知》具体安排,积极营造健康向上、自助互助、共创未来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向阳携行 共创未来”阳光之星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阳携行 共创未来

二、参与对象

2021级、2020级全体学生

三、日程安排

1.班级选拔(429-512日)

班主任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班级“阳光之星”的选拔,每班报送1名阳光之星至二级学院参加院级评选。

2.二级学院选拔(513-520日)

各二级学院对所有班级报送的阳光之星进行评选,选树一批不畏挫折、心向阳光的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并开展一场向阳事迹宣讲会,按照报送名额要求报送一批阳光之星参加校级评选。

3.校级选拔与宣传(523-63日)

心理中心组织评委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阳光之星进行评审,并公布校级阳光之星名单,在微信、网站、宣传栏等进行事迹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提高认识,指导班主任认真规范地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班级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地组织院级选拔,要让选树的过程成为大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相互鼓励的活动载体。

2.请各二级学院于523前报送院级阳光之星参加校级评选,报送名额见下表,同时提交一份推荐表1分钟事迹宣传短视频,打包后以XX学院+阳光之星事迹材料为名发送至中心袁老师OA

序号

报送名额

1

化工学院

6

2

智造学院

8

3

建工学院

6

4

检测学院

4

5

经管学院

4

6

设计学院

4

7

体育学院

2

五、注意事项

1.在选树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班级、院级各类宣传渠道进行活动和阳光之星的事迹宣传,并分享至心理工作微信群。

2.请按照报送的时间节点、名额要求和材料清单及时准确报送阳光之星的相关材料。

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阳光之星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429


附: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阳光之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证件照

学号

学院

班级

政治面貌

职务

联系方式

所获荣誉与奖项

事迹简介(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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