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各班:
为激发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类、专业技能类、创新创业类和艺术类竞赛参赛热情,促进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和创新能力培养,根据学生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学生竞赛奖励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
2.经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并批准,参加有关学科、体育、艺术、实践、创新创业、专业技能等竞赛获得相关奖项的团队或个人;
3.竞赛赛事级别认定参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工职院教〔2020〕21号);
4.竞赛团队(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已获竞赛奖励金团队(个人)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评选流程
1.由团队(个人)负责人按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学生竞赛奖励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和《学生竞赛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并附获奖证书扫描件,经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提交项目所在学院(部)审核,团队其他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2.所在学院(部)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者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后,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盖章纸质稿和电子稿(附件1、2以及获奖证书)提交学工部;
3.学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终审,并将本年度学生竞赛奖励金申报审核情况在学校学工处网站公示5天,接受监督。
三、相关说明
1.申请表中项目名称和赛事名称填写以获奖证书为准;
2.奖励申请标准参见《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常工职院学〔2020〕5号);
3.化工学院拟申请竞赛奖励金的获奖团队/个人于5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提交给化工学院朱科宇老师。
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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