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1、22级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的人才,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生奖励条例》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的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化工学院2021级、2022级学生
二、评选类别: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学金
此类别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学金。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此类评选根据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先进班级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学生奖励条例》等文件精神进行评定。先进班级分为标兵班级、优秀班级两类,优秀班级占比15%,标兵班级占比3%,标兵班级从优秀班级中产生。
三、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
根据《先进班级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学生奖励条例》,符合评选条件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
(二)先进班级
根据《先进班级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符合评选条件的,由班长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
(三)综合奖学金
具体名单已从智慧学工导出提供给班主任老师。
特别说明:学科学习成绩总评得分(G2)已经在系统中,无特殊情况无须进行其它测算;此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好、优干)及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均在线下组织评审;一、二、三等奖学金通过智慧学工进行线上评选。
(四)各项荣誉推荐表彰
1. 二级学院初评、推荐。各二级学院准确把握评选标准,严格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经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名单,并公示三天后再报送。
2.学校审批、表彰。学校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下发文件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被批准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若在毕业前出现学习成绩不良或在就业等方面出现不符合先进个人的行为表现,学校将取消其表彰资格。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班按要求认真组织此次评选工作,保证评选质量。
2.加强领导,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评选程序,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准确把握评选标准,优中选优,及时上报。
3.请各班于10月1日17:00前将《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汇总表》和班级各项荣誉申请表打印签字盖章后提交学工办,并将电子稿同步发到朱科宇OA。
4.学校审批、表彰。学校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下发文件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
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5日